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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环境统计专项设备配发工作的通知

  二、设备验收

  接收单位需配合惠普公司安装工程师进行开箱验收(验收标准见附件二、货物标准见附件三),验收合格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在《终端用户设备验收单》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按时验收,则需提前报告上级环保部门,由上级环保部门代为验收。《终端用户设备验收单》一式六份,惠普公司收取五份,设备接收人自留一份。

  三、培训

  货物验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惠普公司安装工程师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培训等服务。

  四、售后服务

  签署《终端用户设备验收单》后,货物即进入为期三年零一个月的货物质保期,如有货物质量问题,则拨打惠普大客户服务专线:800-810-6966,专用VIP代码2580。

  服务范围:台式计算机(含液晶显示器、随机各配件),笔记本电脑(随机各配件)免费上门保修。笔记本电池为特例消耗品,保修一年。

  五、固定资产转移

  整体项目结束后,各级环保部门需配合我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办公室进行环统专项设备的固定资产转移(固定资产转移事宜通知另行下发)。

  六、联系方式

  本项目由我部统一组织安排,惠普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省级环保部门、项目总集成单位、工程监理配合相关工作。

  总量司联系人:范志国、毛玉如

  固定电话:010-66556870、66556876

  移动电话:13520327228、13810810001

  信息中心联系人:尚屹、朱琦

  固定电话:010-66556075、66556070

  移动电话:13683002405、13911817561

  惠普公司服务主管:王浩

  固定电话:010-84750027

  移动电话:13811074128

  总集成单位负责人:李志丹

  移动电话:13901077903

  监理单位负责人:周斌

  移动电话:13910887015

  设备发放和验收时,如遇到问题,首先与惠普公司服务主管联系,由其安排解决。如果问题无法解决或有纠纷,请联系项目办、工程监理或总集成单位负责人,帮助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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