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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商务部2008年第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参照港澳市场需求和内地各有关企业近年出口情况,商务部制订了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下达配额仅限于对香港、澳门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将上述粮食制粉转口至其他国家和地区。一经发现,商务部将立即取消其已获得的配额及今后的配额分配资格。

  二、有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应按照《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港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问题的通知》(商贸发[2008]59号)和《商务部关于加强供澳门粮食及其制粉出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商贸发[2008]369号)的要求,加强对出口合同等的审核,并在有关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或“限于出口至澳门,不得转口”。

  三、请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将上述配额分配情况通知有关企业,并密切跟踪和及时报告配额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附件: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商  务  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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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件
  2011年上半年港澳地区粮食制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表1:对港澳地区小麦粉出口配额分配方案

  单位:吨
序号企业名称配额数量
小计香港澳门
1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     39,064      36,642       2,422
2深圳南海粮食工业有限公司      4,966       3,687       1,279
3深圳市面粉有限公司      3,353       3,353  
4大成食品(蛇口)有限公司      2,082       2,082  
             深圳市小计     49,465      45,764       3,701
5佛山市三水丰顺食品有限公司     11,876      11,613         263
6肇庆市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7,649       7,649  
7鹤山东坡面粉有限公司      3,642       3,642  
8中山新纪元面粉有限公司        944         808         136
9广州市福加德面粉有限公司        290         290  
             广东省小计     24,401      24,002         399
10烟台台华食品实业有限公司      1,830       1,830  
11济南德瑞兴商贸有限公司        266         266  
12山东玉皇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80          80  
             山东省小计      2,176       2,176  
13常州唐金进出口有限公司         58          58  
             江苏省小计         58          58  
14总计     76,100      72,000       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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