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公告第1504号――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农业部公告
(第1504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汕优64等6个水稻品种、中原单32等27个玉米品种、晋大70等8个大豆品种,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附件: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一、水稻:6个品种

序号

品种名称

审定编号

选育单位(人)

1

汕优64

GS01015-1990

浙江省武义县农业局,浙江省杭州市种子公司

2

金珠一号

GS01008-1994

天津市农科院水稻研究所

3

优优128

国审稻990007

广东省农科院水稻所

4

特优70

国审稻2001011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5

优优122

国审稻2001022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6

培杂茂三

国审稻2001024

广东省茂名市杂交稻研究发展中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