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1504号)
根据《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汕优64等6个水稻品种、中原单32等27个玉米品种、晋大70等8个大豆品种,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公告发布满一年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附件: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目录
一、水稻:6个品种
序号
| 品种名称
| 审定编号
| 选育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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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优64
| GS01015-1990
| 浙江省武义县农业局,浙江省杭州市种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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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珠一号
| GS01008-1994
| 天津市农科院水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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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优优128
| 国审稻990007
| 广东省农科院水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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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特优70
| 国审稻2001011
| 福建省三明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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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优优122
| 国审稻2001022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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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杂茂三
| 国审稻2001024
| 广东省茂名市杂交稻研究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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