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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瀛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民政部关于瀛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民函〔2010〕289号)


瀛公益基金会发起人:

  你们关于设立瀛公益基金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决定准予瀛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该基金会属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共青团中央。

  瀛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后,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我部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我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帮扶青年创业、推动社会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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