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海峰、杨淑敏保荐代表人资格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353号)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龙海峰同志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请示》(华泰联合字〔2010〕31号)、《关于杨淑敏同志注册登记为保荐代表人的请示》(华泰联合字〔2010〕3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龙海峰(身份证号:430202197305024034)、杨淑敏(身份证号:120105197107204844)保荐代表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