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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三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三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及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口办财务〔2010〕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第一年,是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重要一年,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规范、准确及时,认真做好2011年三项制度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和预算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申报: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家三项制度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1年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并编制预算表(见附件)。根据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印发《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244号)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242号)有关专项资金申报时间要求,属于中央财政补助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应主动与同级财政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务必于2011年4月30日前以省级财政厅(局)、人口计生委联合发文的形式向财政部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申报2011年预算(内容应包括预算说明并附报表;每项制度单独行文,一式3份),同时非中央财政补助地区人口计生委单独向我委报送;并请各地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报表电子版传至我委财务司电子邮箱。

  二、个案信息输入:中央财政补助地区人口计生委应于2011年4月15日前分别将三项制度扶助对象个案信息输入“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管理信息系统”和“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并确保输入数据与书面申报数据相一致。自行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的非中央财政补助地区人口计生委,应于2011年10月30日前,分别按制度将扶助对象个案信息打包输入上述国家管理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联 系 人:国家人口计生委财务司 刘蔷

  联系电话:(010)62030621(传真)

  电子邮箱:gjrkjswcwc@yahoo.com.cn

  联 系 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范菁菁 

  联系电话:(010)62152711、(010)62128056(传真)

  附件:1.2011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数及经费预算表

  2.2011年全国计划生育家特别扶助制度目标人数确认表

  3.2011年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经费预算表

  4.2011年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扶助户数及经费预算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1.2011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人数及经费预算表
  填报单位:(公章)
       经费预算(万元)中央下达经费
其中       中央财政地方财政 收支余情况(万元)
无子女一子女二女上年本年初本年    其中     上年初上年上年上年
人数人数人数发放退出新增金额%金额%省级地级县级 累计中央财实际年末累
    人数人数人数     金额%金额%金额%结余政拨款支付计结余
(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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