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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渔【2010】118号)


  根据我部统一安排,定于2010年12月下旬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期间召开全国渔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及2010年渔业工作,研究“十二五”渔业发展思路、重点任务,部署安排2011年工作。

  二、参加人员

  (一)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可带一名助手),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内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分管领导和渔业(水产)局(办、处)主要负责同志,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渔政局局长,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各所所长,院士,水产院校校长。

  (二)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领导,在京有关渔业事业单位、社团主要负责同志。

  (三)邀请全国人大农委,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内有关司局,有关单位及有关专家代表。

  (四)有关新闻媒体代表。

  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会期1天。12月22日报到。

  会议地点:京瑞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代表名额派员参会,切勿超员。

  (二)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工作,保证主要负责同志按时参加会议,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在回执上说明原因。

  (三)会议安排分组讨论,请与会代表认真做好交流准备。

  (四)报到当天首都机场安排接站,火车站不安排接站;宾馆提供订票服务,请会议代表尽量自行订返程车(机)票。

  (五)请与会代表于12月16日下班前将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我部渔政指挥中心办公室,需要机场接站和预订返程车(机)票的代表,请在回执上注明。联系人及联络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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