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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六)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水泥生产的信息化水平。支持产学研结合开发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技术,开发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化管理和分析系统。研究、推广和应用矿山开采信息管理和优化开采方案,努力实现矿山开采的零排放。研究、推广和应用生产过程集散控制系统、水泥生料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熟料生产线专家系统等信息化技术,实现生产技术水平的大幅度提升。重点推广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用3-5年时间,加快推动大中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七)加快研发低碳技术,逐步降低单位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大力支持工业废渣的再利用,减少水泥生产的过程排放,加强水泥熟料低温煅烧技术研究。开展水泥生产二氧化碳分离、应用技术及其碳捕集、封存的可行性研究。逐步建立水泥行业碳排放的基础数据库,建立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实现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的降低。

  (八)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继续鼓励水泥生产企业对矿渣、粉煤灰、副产石膏等大宗工业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推动废弃物替代燃料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废弃物(包括一些危险废弃物)的协同处置。鼓励利用水泥窑炉处置市政污泥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立一批处置污泥和生活垃圾的示范生产企业,加强与市政部门有关政策协调。加强矿山资源的综合利用,充分有效使用低品位石灰石,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排放。

  (九)积极开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进水泥企业,积极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试点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建设一批典型示范企业,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水泥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积极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研究制定鼓励“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推进全行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转变。

  (十)实施水泥行业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以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为牵引,大幅度提高水泥行业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实施低温余热发电、高效粉磨、高压变频、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等节能改造工程,形成年节约750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实施电改袋除尘改造和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治理工程,有效减少有害气体排放。实施消纳工业废弃物和协同处置市政污泥及生活垃圾工程,实现年处理能力约4200万吨。(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见附件。)

  四、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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