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地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工作。各地区普遍重视并加强了服务业工作。一是突出规划指导,全国共有19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政府制定了“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目前许多地区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国有25个省(区、市)和3个计划单列市党委或政府制定印发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文件。三是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等地和广州、杭州等城市制定了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四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天津、浙江、山东、河南等地通过编制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项目推进协调机制,促进重大项目建设。五是加强人才培训和基础工作,河南、江苏、杭州等地安排专项资金,对服务业重点企业和管理部门人员开展“量身定做”培训;湖南、广西、青岛等地利用部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开展服务业重点课题研究等。六是加强组织协调,全国有24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建立了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服务业发展领导协调小组;天津、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和宁波、青岛等城市制定并实施了服务业发展考核制度;杭州市建立了服务业月度三级协调例会制度,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有关问题。
二、服务业发展的基本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国服务业呈现较快发展态势,规模总量不断扩大,就业贡献越来越大,质量水平逐步提高,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我国服务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一)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十一五”前四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年增长率一直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稳步提高。2009年我国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4.8万亿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增加7.3万亿元,增长近1倍,“十一五”前四年平均增长12.4%,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速1个百分点。今年前三季度,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5%,比去年同期加快0.4个百分点。“十一五”以来,我国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增强。2009年服务业就业人数2.7亿人,比2005年增加了2832万人,年均增加708万人。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服务业吸纳就业作用十分突出,2009年吸纳转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人员合计886万人。
(二)服务业主要行业和新兴领域发展较快。“十一五”前四年,我国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均实现了较快发展。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4个门类的增加值年均增速分别为21%、16.9%、9.3%和8.2%。今年前三季度,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3个门类继续保持了快速增长,增速比去年同期分别提高3.3个、5.3个和7.8个百分点。“十一五”以来,文化、旅游等产业实现了高速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信息等高新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的广泛应用,推动了电信增值、动漫网游、电子商务等一批新兴服务业态快速发展;检验检测、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服务、地理信息等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新兴服务产业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