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0年12月22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十一五”以来加快发展服务业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大力发展面向生产和面向民生的服务业,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加快构建和完善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李克强副总理在2010年8月召开的服务业发展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快发展服务业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任务,要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服务业发展。
“十一五”以来,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服务业发展的方向、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国务院召开全国服务业工作会议,对服务业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制定出台了指导和推进物流业、旅游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服务外包、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务院适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了相关法律草案,按程序制定和修改了相关行政法规,进一步为服务业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主要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出台了相关服务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财税、金融、土地、工商、价格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加强和改进了市场准入、人才服务、品牌培育、服务业标准、服务认证示范和服务业统计等方面工作;在全国范围开展了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建设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实施现代服务业科技行动,推动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为加强服务业工作的协调,在一些领域建立了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等。服务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