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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关于加强集成电路(IC)卡电话机进网审批管理的通告

关于加强集成电路(IC)卡电话机进网审批管理的通告


  为保证国家通信网的完整性、统一性、先进性,维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进一步促进公用电话发展,切实加强对集成电路(IC)卡电话机的进网审批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按照邮电部电信终端设备进网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对IC卡电话机实行全国统一的进网审批、颁发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制度。邮电部电信政务司具体负责IC卡电话机的进网审批事宜。
  二、IC卡电话机(以及管理系统、卡)必须符合邮电部颁发的《集成电路(IC)卡公用付费电话系统总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三、鉴于目前已申报的IC卡电话机厂家的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为避免厂家盲目生产造成浪费,决定从即日起暂停受理生产IC卡和IC卡电话机的立项申请。
  四、未经邮电部审查批准、无进网许可证的IC卡电话机(及管理系统),各地邮电部门不得订货,不得安排进网使用。
  五、为保证全程全网的畅通,保护用户利益,全国只发行通用的中国电信IC电话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任何部门均不得生产、发行地区性IC电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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