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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和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交水运26表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一、本表的统计范围为在报告期内办妥报废手续的客运船舶。
  二、指标解释
  1.船舶类型:指按船舶用途划分的船舶种类。
  2.船龄:指船舶自建造完工之日起至现今的年限。
  三、载客量、车位量的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按照原交通部2002年颁布的《公路、水路、港口主要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规定》执行。

  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0年9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航运公司基本情况(交水运31表)

  一、总说明

  一、为全面了解掌握行业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国际航运公司为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义务报送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交通运输部报送“航运公司基本情况信息表”,并对信息表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本报表制度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 告

期 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出日期及方式

页码

交水运31表

航运公司基本情况

年 报

航运企业

中国境内注册的国际航运公司

1月31日报表、电子邮件

 



  三、调查表式

表  号:交水运31表

制表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146号

有效期至:2012年12月

(一)航运公司基本情况

  填报单位:                    201 年

A1交通运输部许可证编号

 

A2符合证明(DOC)编号

 

A3员工总数

 

A4水上员工总数

 

船舶类型

中国籍船舶艘数

中国籍船舶载重吨/箱位(TEU)

方便旗船舶艘数

方便旗船舶载重吨/箱位(TEU)

集装箱船

    

散货船

    

杂货船

    

油轮

    

滚装船

    

客轮

    

LPG/LNG

    

B1货运量(万吨)

 

B2进出中国港口货运量(万吨)

 

B3境外港口间货运量(万吨)

 

C1运费总收入(万美元)

 

C2进出中国港口运费收入(万美元)

 

D1集装箱船舶艘数

 

D2集装箱船舶箱位(TEU)

 

D3自有集装箱船舶艘数

 

D4自有集装箱船舶箱位(TEU)

 

E1集装箱总数(TEU)

 

E2自有集装箱数(TEU)

 

E3租用集装箱数(TEU)

 

F1集装箱总运量(万TEU)

 

F2进出中国港口集装箱运量(万TEU)

 

G1集装箱运费总收入(万美元)

 

G2进出中国港口集装箱运费收入(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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