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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二)精心策划宣传报道。省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根据专项行动的进展,细化宣传报道方案,提前研究敏感、热点问题,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报道线索,积极协调安排采访。
  (三)严格执法行为。认真学习《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和《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文书制作。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实记录调查结果,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形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计划的开展和落实情况,我部将在2010年12月和2011年3月派出工作组,对各地进展情况进行督查。2010年12月-2011年5月,省级农业部门应按要求于每月27日填报《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五)加大保障力度。为保证专项行动计划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安排了部分经费用于品种真实性检测并指定了真实性检测机构(见附件3)。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多方争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2:
  农业部打击侵犯品种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联系电话:

年 月侵犯品种权案件查处情况

品种名称

侵权假冒人名称或姓名

案件类型(侵权或假冒)

侵权或假冒种子总量(千克)

案值(万元)

品种权人获得赔偿费(万元)

处罚金额(万元)

 

 

 

 

 

 

 

 

 

 

 

 

 

 

 

 

 

 

 

 

 

 

 

 

 

 

 

 

 

 

 

 

 

 

 

年 月品种真实性抽样和检测情况

 

抽样数

检测数

被侵权假冒的品种权名称

水 稻

 

 

 

玉 米

 

 

年 月开展的主要活动(简要介绍)

序 号

主要活动的内容、做法、成效(宣传活动应附相关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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