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542号)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增发H股的请示》(平保发〔2010〕1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NEWBRIDGE ASIA AIV Ⅲ,L.P. (以下简称NEWBRIDGE)定向增发299, 088,758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NEWBRIDGE以其所持有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20,414,439股股份作为支付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