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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温福东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20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温福东担任法律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10〕1500号)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责任人的请示》(浙商保险〔2010〕11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温福东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张茂不再担任你公司法律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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