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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湖北演出的批复(2010)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湖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224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10]2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省武汉市华蔚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0年11月6日到湖北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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