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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做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第六批“千人计划”候选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做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第六批“千人计划”候选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卫科传专项管办〔2010〕5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重大专项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第六批“千人计划”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人选的通知》(国科专函〔2010〕23号)要求,为做好“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传染病专项)第六批“千人计划”候选人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第六批“千人计划”国家创新项目平台将分为全职项目和短期项目两种类型进行推荐。

  (一)创新人才全职项目人选推荐条件

  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全职在国内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涉及的重点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或在海外承担过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3.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10年7月1日之后。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人选推荐条件

  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具备“申报创新人才全职项目标准”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1.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作出实质性贡献;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须2011年1月1日之后回国或来华工作。

  二、推荐程序

  (一)用人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拟引进人才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和有关材料。

  (二)专项总体组对拟推荐引进的候选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提出综合推荐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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