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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0修订)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农办牧[2010]58号)


  为加强饲料工业统计工作,我部对《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主要农产品及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报表制度等四项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10]114号)的批复意见,我部将继续执行《统计制度》,有效期2年。现将修订后的《统计制度》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
2010年7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目录

  一、总说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总说明
  (一)目的和意义:为及时了解全国饲料工业生产动态及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各地、各级饲料管理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引导本行业的生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调查范围:本报表制度涉及饲料、饲料添加剂、饲料机械。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饲料工业产品生产情况、饲料工业企业情况、饲料工业产品市场价格等。调查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级”)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三)报表类别:本制度包括六套报表: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基层季报、基层年报、基层月报。
  (四)填报要求
  1.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综合季报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所属各级饲料管理部门逐级汇总填报。
  2.基层年报、基层季报表由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填报,上报本辖区所属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汇总。
  3.基层月报由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推荐的重点跟踪企业填报,上报所属省级饲料管理部门,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辖区内基层月报统一上报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
  4.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全部企业基层年报的上报工作。
  5.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在报送综合年报、综合季报表的同时,附上该年度、季度的饲料生产形势文字分析材料。
  6.集团企业综合年报由集团企业总部所在地省级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送。
  (五)报送时间
  1.综合年报、集团企业综合年报。每年1月底由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上一个年度的综合年报和集团企业综合年报表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2.综合季报。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将上一个季度的综合季报报表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3.基层季报。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将上一季度基层季报表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4.基层年报。每年1月15日前,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将上一年度的基层年报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5.基层月报。重点跟踪企业于本月最后1天通过中国饲料工业统计信息系统报送。
  (六)报表制定
  本统计报表制度由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作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报表制度执行日期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时间定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

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饲综11表

综合年报表

年报

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年后1月底前

7

饲综12表

集团企业综合年报表

年报

同上

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年后1月底前

12

饲综21表

综合季报表

季报

同上

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

季后10日前

15

饲基21表

基层季报表

季报

同上

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季后5日前

16

饲基11表

基层年报表

年报

同上

饲料工业产品生产单位

年后1月15日前

17

饲基31表

基层月报表

月报

重点跟踪企业

重点跟踪企业(配合、浓缩、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

当月最后一天

22

饲基32表

基层月报表

月报

重点跟踪企业

重点跟踪企业(饲料添加剂、单一饲料生产企业)

当月最后一天

26



  三、调查表式
  (一)综合年报表
  表  号: 饲综11表
  制表机关: 农业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填报单位:                            有 效 期: 2年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1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企业总数

1

 

1.国有

2

 

2.集体

3

 

3.私营

4

 

4.联营

5

 

5.股份有限公司

6

 

6.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7

 

7.股份合作制企业

8

 

8.港澳台

9

 

9.外商

10

 

10.其他

11

 

二、企业人员

 

 

 

职工总数

12

 

1.博士

13

 

2.硕士

14

 

3.大本

15

 

4.大专

16

 

5.其他

17

 

特有工种人员总数

18

 

1.检化验员

19

 

2.中控工

20

 

3.维修工

21

 

三、企业数量(按产品分)

 

 

 

1.饲料加工企业数量

22

 

其中配合饲料:≥5吨/时

23

 

其中配合饲料:<5吨/时

24

 

其中浓缩饲料

25

 

其中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26

 

2.饲料添加剂

27

 

3.单一饲料

28

 

4.动物源性饲料

29

 

5.饲料机械

3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
  (一)综合年报表(续)
  填报单位: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

1

四、本年度行政许可情况

 

 

 

1.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31

 

其中年内:新发

32

 

换发

33

 

变更

34

 

注销

35

 

2.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36

 

其中年内:新发

37

 

换发

38

 

变更

39

 

注销

40

 

3.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

41

 

其中年内:新发

42

 

换发

43

 

变更

44

 

注销

45

 

4.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46

 

其中年内:新发

47

 

换发

48

 

变更

49

 

注销

50

 

五、饲料产品生产情况

 

 

 

1.配合饲料

51

 

(1)猪饲料

52

 

(2)蛋禽饲料

53

 

(3)肉禽饲料

54

 

(4)水产饲料

55

 

其中:淡水饲料

56

 

海水饲料

57

 

(5)反刍饲料

58

 

(6)其他饲料

59

 

2.浓缩饲料

60

 

(1)猪饲料

61

 

(2)蛋禽饲料

62

 

(3)肉禽饲料

63

 

(4)水产饲料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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