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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38号--关于批准对永乐葡萄、草河口红松籽、武陟大米、博白桂圆肉、霞烟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1. 育苗:嫁接育苗,以实生苗为砧木,从无检疫性病虫害的母株上采集接穗嫁接育苗。
  2. 栽植密度:每公顷种植数≤660株。
  3. 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每年每公顷施用腐熟有机肥数量≥15吨。
  4. 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采果期为每年7至8月份,果肉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4%。
  (五)加工工艺。
  原料选择→分选、去枝(梗)→剥去果皮取肉→整形、摆筛→烘烤→分级、检验→包装、贮藏
  1. 原料选择:选择果肉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4%的成熟果实作原料。
  2. 摆筛:摆筛时要求果顶朝下,果蒂向上,并且果肉不能重叠。
  3. 烘烤:在60℃至70℃的环境下干燥至水分含量20%至25%。
  (六)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外形

颗粒完整、均匀、干爽、外形基本一致。

色泽

深黄色或浅黄色,有光泽。

滋味、气味

味甜,具有桂圆肉香味、无异味,允许有少许焦味。

组织形态

组织柔韧、肉质甜韬适度。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水分 %

20-25

总糖(以葡萄糖计) %

≥65

总酸(以柠檬酸计) g/100g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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