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38号)
关于批准对永乐葡萄、草河口红松籽、武陟大米、博白桂圆肉、霞烟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永乐葡萄、草河口红松籽、武陟大米、博白桂圆肉、霞烟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永乐葡萄、草河口红松籽、武陟大米、博白桂圆肉、霞烟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永乐葡萄
(一)产地范围。
永乐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永乐乡、王纲乡、红菱镇、八一镇、林盛堡镇、十里河镇、沙河镇、大沟乡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永乐葡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永乐葡萄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草河口红松籽
(一)产地范围。
草河口红松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草河口镇茳草村、草河口村、云盘村、祁家堡村、正沟村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草河口红松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草河口红松籽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武陟大米
(一)产地范围。
武陟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河南省武陟县詹店镇、乔庙乡、嘉应观乡、圪当店乡、谢旗营镇、大封镇、西陶镇、大虹桥乡、北郭乡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