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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MOL交响管乐团、布鲁塞尔交响乐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MOL交响管乐团、布鲁塞尔交响乐团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46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524、53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比利时MOL交响管乐团一行67人,于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4日;邀请比利时布鲁塞尔交响乐团一行88人,于2010年12月28日至2011年1月6日到江苏省南京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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