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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0]2104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04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0]56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演出公司邀请美籍歌手王力宏,于2010年10月9日到江苏省洪泽县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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