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推动《
全民健身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引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实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切实维护公民体育健身权益,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不断提高体育公共服务的规模、质量和水平,为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以突破性思维,采取突破性措施,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建设体育强国做出积极贡献,国家体育总局在去年与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09]158号)、组织举办全国“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与地方体育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一系列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了《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并已经中央文明办批准,加入全国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吃透精神,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要充分认识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工作突破口和有效抓手,认真研究部署。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要按要求,尽快申请加入本级志愿服务活动协调组织。要充分依托和发挥各级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尽快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体系。要充分发挥队伍带动、项目拉动、活动推动的作用,建好队伍,抓好项目,搞好活动,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要坚持因地制宜、面向基层、群众受益、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体育资源,广泛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扩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响力,推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方案》的情况及时报群体司。
附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化机制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