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在洛阳市银城苑小区工程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0〕1205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对洛阳银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城苑小区项目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的请示》(豫文物[2010]25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隋唐洛阳城遗址洛北里坊区一般保护区内洛阳市银城苑小区工程拟施工区域进行考古发掘。请你局加强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地安全,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二、待考古工作结束后,请你局根据考古发掘结果、《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规划》和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管理的需要,评估洛阳市银城苑小区建设项目对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的影响,研提保护措施和对该项目的意见,并按程序另行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