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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运支线航线的国内航空公司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


  表格1汇总表指标说明:
  1、 直接进口航材总额:航空公司直接进口的航空发动机、辅助动力装置(APU)、起落架、其他飞机和发动机附件以及维修用消耗器件五大类航材的总额,不包括相关的进口关税税额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2、 直接进口航材应缴纳的进口税收总额:在未享受任何航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航空公司直接进口的五大类航材所应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
  3、 送境外维修航材费用总额:航空公司送境外维修的五大类航材(不包括送境外维修或改装的飞机整机)所发生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总额,不包括相关的进口关税税额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4、 送境外维修航材应缴纳的进口税额:在未享受任何航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航空公司送境外维修的五大类航材(不包括送境外维修或改装的飞机整机)所应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
  5、 送符合规定标准的国内飞机、发动机维修公司维修航材费用总额:航空公司送符合规定标准的国内飞机、发动机维修公司维修的五大类航材(包括飞机大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总额,包括相关维修公司为其维修航材而发生的进口税收总额。
  6、 符合规定标准的国内飞机、发动机维修公司缴纳的航材进口税额:符合规定标准的国内飞机、发动机维修公司为享受航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内航空公司维修航材而缴纳的进口税收总额。
  7、 飞行总里程(公里):航空公司在报告期内飞行总里程(含正班、加班及包机飞行里程)。
  8、 国际航线和港澳航线飞行里程(公里):航空公司在报告期内国际和港澳航线飞行里程(含正班、加班及包机飞行里程)。
  9、 支线航线飞行里程(公里):航空公司在报告期内支线航线飞行里程(含正班、加班及包机飞行里程)。
  10、下一年度进口航材及送境外维修预算:航空公司在下一年度内(1-12月)直接进口航材和送境外维修航材(不包括送境外维修或改装的飞机整机)预算总额,不包括相关的进口关税税额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附6:
  **航空公司**年度报告期内送符合规定标准的国内飞机、发动机维修公司修理费用汇总表

国内飞机、发动机维修公司名称飞机大修发动机大修APU大修附件修理航线维修费用总额进口税收总额
费用进口税额费用进口税额费用进口税额费用进口税额费用进口税额
**维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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