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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0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3.中国优秀图书奖、韬奋出版新人奖。
  以前设立,目前不再评审的奖项:
  4.国家图书奖、中国期刊奖、全国优秀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电子出版物奖、全国优秀科普读物奖、全国优秀科技图书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奖、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奖、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奖、中国古籍整理图书奖、中国辞书奖、全国民族图书奖、中国辞书奖、全国优秀美术图书奖、全国优秀教育图书奖、全国优秀外国文学奖、全国优秀青年读物奖、全国优秀文艺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科技音像制品奖、全国优秀教育音像制品奖。
  5.中国图书奖、全国书籍装帧艺术展览奖、全国优秀畅销书排行奖、全国出版科研优秀论文奖、中国韬奋出版奖。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奖。本条仅限获得所列奖项一、二、三等奖的人员。

  附件2
  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
  申报材料以电子材料报送为主,纸介材料报送为辅。具体报送程序如下:
  1.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情况按要求填写《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zszgb@163.com。职改办审查电子邮件后,会回复是否同意报送电子材料,对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填写有疑问的表格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单位人事部门。
  2.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按要求将申报人的资格材料(A袋)和业绩材料(B袋)制成电子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总署职改办邮箱,也可刻成光盘寄到总署教育培训中心。职改办收到电子邮件(或光盘)后先审核电子材料,一周内回复审核意见。若资格具备和材料齐全,职改办会通过邮件或电话与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并商定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若需补充材料也会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申报人补齐所缺材料。
  3. 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收到职改办同意报送纸质材料的通知后,由申报单位的主管部门人事部门或经主管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将纸质材料按商定时间报送到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一)单位提供的材料
  正常申报需提供以下前3项,破格申报需提供以下4项:
  1. 《委托评审函》,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每单位1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务和评审人员所在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和空缺情况。
  2. 《出版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一览表》,由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或出版单位填报,每单位1份。
  3. 《公示情况说明》,申报单位出具的所有申报材料公示情况说明原件,每人出具1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群众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
  4. 破格申报另需提供经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其破格申报的 《破格报告和破格申报意见》,破格申报人员每人1 份。
  (二)申报人资格材料(A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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