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并经两位在职译审审定达到较高外语水平的人员或经国家级外文外事部门认定具有较高翻译水平的。
(9)经新闻出版总署职称管理部门认定从事美术编辑、书籍报刊装帧设计和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
(三)计算机能力
计算机能力需达到新闻出版总署新出职改[2004]001号文件规定要求,即计算机能力达到本级及以上水平或符合免试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1.1959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必须参加B级水平考试。B级考试内容的四个模块: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
2.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必须参加A级水平考试。
A级考试内容的六个模块:
文字编辑、记者和工程、经济、会计等系列考: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owerPoint,⑥Access。
美术编辑考:①Windows,②Word,③Internet,④Excel,⑤PageMaker,⑥PhotoShop。
已取得B级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从事专业直接加考所缺的两个模块。
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以免试:
(1)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算机水平考试并取得本通知要求的相应模块合格证书者。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3)在专门的计算机室(中心)从事计算机专业工作三年以上者。
(4)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的人员。
(5)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6)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人员,评聘中级职称时免于B级考试,评聘高级职称时,根据从事专业直接加考相关内容。
(7)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者。
(四)学历及任职年限
1.申报高级校对或技术副编审
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2002年底前已取得一级校对、技术编辑职称,担任一级校对或技术编辑满5年。
(2)具有其它专业中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并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担任一级校对或技术编辑满3年,且与原专业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满5年。
(3)具有其它专业副高级职称并从事校对或技术编辑工作1年以上(转评)。
2.申报副编审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或2002年底前已取得编辑专业中级职称,担任编辑满5年。
(2)具有其它专业中级职称调入出版单位,并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担任编辑满3年,任中级职称时间满5年(与原专业中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
(3)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出版单位受聘从事编辑工作满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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