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分为切口浅部组织感染、切口深部组织感染、器官/腔隙感染。
(一)切口浅部组织感染。手术后30天以内发生的仅累及切口皮肤或者皮下组织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切口浅部组织有化脓性液体。
2. 从切口浅部组织的液体或者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
3.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红、肿胀、发热、疼痛和触痛,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浅层组织。
下列情形不属于切口浅部组织感染:
1.针眼处脓点(仅限于缝线通过处的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
2.外阴切开术或包皮环切术部位或肛门周围手术部位感染。
3.感染的烧伤创面,及溶痂的Ⅱ、Ⅲ度烧伤创面。
(二)切口深部组织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深部软组织(如筋膜和肌层)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切口深部引流或穿刺出脓液,但脓液不是来自器官/腔隙部分。
2.切口深部组织自行裂开或者由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同时,患者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热,肿胀及疼痛。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探查、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切口深部组织脓肿或者其他感染证据。
同时累及切口浅部组织和深部组织的感染归为切口深部组织感染;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腔隙感染,无须再次手术归为深部组织感染。
(三)器官/腔隙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术中解剖部位(如器官或者腔隙)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器官或者腔隙穿刺引流或穿刺出脓液。
2.从器官或者腔隙的分泌物或组织中培养分离出致病菌。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器官或者腔隙脓肿或者其他器官或者腔隙感染的证据。
三、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要点
(一)管理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完善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严格落实。
2.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临床医师、护士、医院感染管理专业人员的培训,掌握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工作要点。
3.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目标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降低感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