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0〕596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强新一轮“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教重〔2010〕2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教育部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进一步加强“98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意见》(教重〔2010〕2号)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985工程”专项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共建资金、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共建资金以及项目学校自筹资金。
  第三条 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支持“985工程”项目学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点用于实现学科建设新的突破、加快建成一批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改革试点、加快引进和造就学术领军人物和创新团队、加快提升自主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开展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地方人民政府共建资金、项目学校主管部门共建资金以及项目学校自筹资金,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和项目学校“985工程”建设规划统筹安排。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