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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基线调查工作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调查表填写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质量核查员:_______________
  核查日期和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核查结果:     1.合格  2.退回修改

  填表说明
  1.本表由被调查地区国有医院负责填写。
  2.请先阅读每张调查表后面的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然后按照要求填写。
  3.如果指标数字缺失或没有统计数字,请在相应的格子里划“---”。如果实际数字为0,则填写“0”。请不要空格。

  表3-1 试点城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情况表

指标

单位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1.卫生人员

 

 

 

1-1 编制数

 

 

 

  1-2 在岗人员数

 

 

 

   1-2-1 编制内人员数

 

 

 

   1-2-2 “人事派遣”人员数

 

 

 

   1-2-3 合同聘用制人员数

 

 

 

   1-2-4 返聘人员(半年以上)

 

 

 

1-2-4-1 全日制

 

 

 

    1-2-4-2 非全日制

 

 

 

  1-3 临时工人数

 

 

 

2.卫生技术人员

 

 

 

  2-1 在岗人员数

 

 

 

   2-1-1 编制内人员数

 

 

 

   2-1-2“人事派遣”人员数

 

 

 

   2-1-3 合同聘用制人员数

 

 

 

3.医生

 

 

 

  3-1 在岗人员数

 

 

 

   3-1-1 编制内人员数

 

 

 

   3-1-2 “人事派遣”人员数

 

 

 

   3-1-3 合同聘用制人员数

 

 

 

4.护士

 

 

 

  4-1 在岗人员数

 

 

 

   4-1-1 编制内人员数

 

 

 

   4-1-2 “人事派遣”人员数

 

 

 

   4-1-3 合同聘用制人员数

 

 

 

5.医技人员

 

 

 

  5-1 在岗人员数

 

 

 

   5-1-1 编制内人员数

 

 

 

   5-1-2 “人事派遣”人员数

 

 

 

   5-1-3 合同聘用制人员数

 

 

 

6.管理人员

 

 

 

  6-1 管理人员数

   6-1-1 编制内人员数

 

 

 

   6-1-2 “人事派遣”人员数

 

 

 

   6-1-3 合同聘用制人员数

 

 

 

指标

单位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6-1-4其中,院级管理人员数

 

 

 

   6-1-5其中,专职院级管理人员数

 

 

 

7.工勤人员

 

 

 

  7-1 编制数

 

 

 

  7-2 在岗人员数

 

 

 

   7-2-1 编制内人员数

 

 

 

  7-3“人事代理”人员数

 

 

 

  7-4 合同聘用制人员数

 

 

 

8.离退休人员数

 

 

 

9.进修医生数

10.实习学生数

11.医生流失人数

 

 

 

12.护士流失数



  指标解释:
  1.编制数:指由政府人事部门确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的事业或行政单位的人员数。
  2.在岗人员数:指在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在编、合同制(人事派遣和直接招聘)人员、返聘本单位半年以上人员、临聘本单位半年以上注册护士,不包括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返聘和临聘本单位不足半年的人员。多点执业医师一律计入第一执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不再计入第二、第三职业单位在岗职工人数。
  3.在编人员:指单位在岗职工中有编制的人员数,在编人员等于或低于编制人员数。
  4.人事派遣:指员工和人才服务机构(人事派遣机构)的关系是劳动关系,由人才服务机构派遣到医院,员工和医院之间没有直接的劳动合同关系。
  5.合同聘用制:指直接招聘员工,医院与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
  6.临时工:指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7.卫生技术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药师(士)、检验及影像技师(士)、卫生监督员和见习医(药、护、技)师(士)等卫生专业人员。不包括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如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等)
  8.管理人员: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疗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医学科研与教学等业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党政、人事、财务、信息、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
  9.院级管理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书记、副书记。
  10.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等,但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研究实习员(计入其他技术人员)、经济员、会计员和统计员等(计入管理人员)。
  11.进修医生数:从其他机构到本医院进修的医生人数。
  12.医生流失数:在一年内离开本院的医生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13.护士流失数:在一年内离开本院的护士(包括合同聘用制护士)人数,不包括离退休人员。

  表3-2 试点城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提供情况表

指标

单位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1.门急诊服务

1-1 门诊总处方数

 

 

 

2.住院服务

2-1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床日

 

 

 

其中:2-1-1 儿科

床日

 

 

 

 2-1-2 传染科

床日

 

 

 

 2-1-3 精神科

床日

 

 

 

 2-1-4 中医科

床日

 

 

 

2-2 分级护理合格率

%

 

 

 

3.医院承担社会责任

3-1 健康教育专项工作开展次数

 

 

 

3-2 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疗救援次数

 

 

 

3-3-1 支农(支边)任务次数

 

 

 

3-3-2  派出人次数

 

 

 

 

3-4-1 对口支援贫困地区任务次数

 

 

 

3-4-2  派出人次数

 

 

 

 

3-5 免费救治贫困病人人次数

人次

 

 

 

3-6 欠费贫困病人救治人次数

人次

 

 

 

3-7 其他(请用文字填写,并填单位)

 

 

 

 

3-7-1

 

 

 

 

3-7-2

 

 

 

 

3-7-3

 

 

 

 

3-7-4

 

 

 

 

3-7-5

 

 

 

 

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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