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
(教体艺[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自2005年以来,我国实施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采取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高校演出,组建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高校讲学,以及开展全国普通高校和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等形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此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活动宗旨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文艺院团服务、给大学生提供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形式,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
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以全体学生为对象,通过普及高雅艺术,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地在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中要兼顾不同地区、不同类别高校的实际情况,让更多学生成为高雅艺术的受益者。
(二)坚持先进文化导向和高雅艺术品位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坚持先进文化导向,活动的内容均应是古今中外相关艺术领域的经典作品或优秀艺术成果。活动内容和形式必须有别于社会流行文化和时尚娱乐文化。要不断提升活动的艺术品质,引导青年学生接受优秀文化艺术的熏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念,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三)坚持合作发展策略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优质艺术教育资源,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合作发展策略,形成工作合力,取得共赢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