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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36号--关于调整压力锅等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36号)
关于调整压力锅等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的规定,现就调整压力锅等产品生产许可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实施的压力锅、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餐具洗涤剂、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和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工作,调整为由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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