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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公告2010第47号――关于国际海事组织《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I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3.1  该船设有以下舶上留存残油(渣油)的残油(渣油)舱柜:

舱柜编号

舱柜位置

容积(m3

肋骨(从)-(到)

横向位置

 

 

 

 

 

 

总容积:…..m3


  3.2  残油(渣油)舱内的残油(渣油)的处理方法:
  3.2.1 残油(渣油)焚烧炉,最大能力 kw或kcal/h(视情删除)...  □
  3.2.2 适于燃烧残油的辅锅炉……………………………………..…  □
  3.2.3 其他可接受的方法,写明…………………………………….. □
  3.3  该船舶上设有以下船上留存舱底含油污水的舱柜:

舱柜编号

舱柜位置

容积(m3

肋骨(从)-(到)

横向位置

 

 

 

 

 

 

总容积:…..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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