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高速公路应用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技术的若干意见
(交公路发[2010]7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交通厅(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节能减排,加快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简称ETC)的推广应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和《
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3号)以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交通节能中长期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现就促进高速公路应用ETC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高速公路实行ETC收费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国家高速公路网络逐步形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作出了重要贡献。随着社会进步和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公路网交通流量急剧增加,部分公路因停车收费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京津冀和长三角区域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示范工程"的带动下,我国已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ETC技术、系列标准和相关设备,并在东中部的部分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实践证明,实施高速公路ETC,是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公路收费站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的有效措施;是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节约用地以及节约管理成本的重要举措;是适应公路网络化管理趋势、发挥公路网整体效益和提升服务水平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广应用高科技成果、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重要载体。
(二)基本思路。贯彻交通运输行业做好"三个服务"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科技成果的支撑作用,在总结示范工程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需求引领、政策指导、稳步推进的基本思路,在基本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区域加快推广应用高速公路ETC,逐步形成跨省区联网的收费格局,并加快形成高速公路ETC的规模化应用和产业链,充分发挥高速公路ETC应用的规模效益,在大幅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的同时,实现节能减排、节约土地和节省费用的目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畅通、便捷、安全、高效、绿色的公路交通运输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