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科教规划便函〔2010〕19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印发的《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卫生部印发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在研项目开展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检查范围
2008年度和2009年度立项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项目检查方式
项目检查分为项目自查并填写《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和现场检查两种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年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任务书中确定的目标、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取得的主要成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
请2009年度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场检查工作委托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协助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
请将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盖章后的执行情况报告(附件2)用A4复印纸打印,普通简装分别成册,于2010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形式)材料报送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083)。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登录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在“执行进展”一栏及时填报项目预算执行进度。
联系人:卫生部科教司 邢若齐 010-68792242
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齐 宏 010-58744400
附件:1.2008年度和2009年度立项的卫生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清单(略)
2.《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2:
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