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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

  22.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行政复议人员,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配备必要的行政复议专用设施,设立和增加行政复议专项经费,逐步建立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行政争议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复议决定。进一步细化和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全面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工作环节,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

  23.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制度,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推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工作中的作用,对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保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书。

  九、推进法制基础建设,提升法治工商建设内在动力

  24.加强法制理论研究。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实际,着眼于法治政府建设全局,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理论,解决新问题,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积极开展对综合性、规律性、全局性问题的理论研究,总结行政决策、立法立规、行政执法、监管方式创新、法制监督等各项工作的实践经验,把握法治工商建设的内在规律。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对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对策性研究。发挥专家学者理论研究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务研究的优势,做好二者的有机结合,提高法制研究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5.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法治工商建设的融合,全面深化信息化手段在法治工商建设中的应用。积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增加规范自由裁量权、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薄弱环节的模块,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依据、职权、过程、主体明晰化,达到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考评科学化、执法责任客观化。加快工商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建设好对外服务信息网络平台,方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办事,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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