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04号)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 该公司 2,190,952,457 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3,247,072,45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83.7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