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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34号--关于批准对永安白乌鱼、西昌洋葱、大竹香椿、雷波脐橙、稻城藏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二)专用标志使用。

  大竹香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大竹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大竹香椿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雷波脐橙

  (一)产地范围。

  雷波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汶水镇、南田乡、杉树堡乡、帕哈乡、中田乡、谷米乡、柑子乡、永盛乡、回龙场乡、白铁坝乡、顺河乡、渡口乡、曲依乡、千万贯乡、五官乡、上田坝乡、斯古溪乡、卡哈洛乡、岩脚乡、元宝山乡、莫红乡、坪头乡等2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雷波脐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雷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雷波脐橙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稻城藏香猪

  (一)产地范围。

  稻城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木拉乡、邓坡乡、桑堆乡、金珠镇、省母乡、傍河乡、色拉乡、巨龙乡、赤土乡、香格里拉镇、蒙自乡、各卡乡、吉呷乡、俄牙同乡等14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稻城藏香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稻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稻城藏香猪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永安白乌鱼、西昌洋葱、大竹香椿、雷波脐橙、稻城藏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永安白乌鱼质量技术要求

  2. 西昌洋葱质量技术要求

  3. 大竹香椿质量技术要求

  4. 雷波脐橙质量技术要求

  5. 稻城藏香猪质量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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