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35号--关于批准对长沟葡萄、茅贡米、华县大葱、镇巴腊肉、轮台白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华县大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华县大葱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镇巴腊肉

  (一)产地范围。

  镇巴腊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陕西省镇巴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镇巴腊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陕西省镇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镇巴腊肉的法定检测机构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轮台白杏

  (一)产地范围。

  轮台白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哈尔巴克乡、阿克萨来乡、塔尔拉克乡、铁热克巴扎乡、策达雅乡、野云沟乡、草湖乡、群巴克镇、轮台镇、阳霞镇、轮南镇、轮台县园艺场等12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轮台白杏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轮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轮台白杏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长沟葡萄、茅贡米、华县大葱、镇巴腊肉、轮台白杏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1. 长沟葡萄质量技术要求

  2. 茅贡米质量技术要求

  3.华县大葱质量技术要求

  4. 镇巴腊肉质量技术要求

  5.轮台白杏质量技术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长沟葡萄质量技术要求

  (一) 品种。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