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
(证监许可〔2010〕1302号)
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56 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 该 公司307,432,684股 股份 ,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79.77 % 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