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报快报工作的通知
(建办计函[2010]88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农委:
2011年,我部将继续执行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现将做好2010年年报和2011年上半年报及年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和村镇建设统计两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的统计内容:人口和建设用地、城市维护建设资金收支、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供水、节约用水、燃气、集中供热、轨道交通、道路桥梁、排水和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与市容环境卫生等。
村镇建设的统计内容: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和市政公用设施基本情况等。
二、执行范围
本报表制度执行范围为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在此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单位)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均应按照本报表制度规定填报统计报表,并逐级报送当地归口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填报方法
(一)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一部分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
(二)建制镇、乡和镇乡级特殊区域等填报《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第二部分 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方式。以厅(委)函名义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报表。纸质报表统一用A4纸打印,按城市、县城、村镇分别装订,电子版必须用光盘刻录。
(二)报送时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向我部报送年报、半年报、年快报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3月10日前、7月15日前、11月30日前。
五、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