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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开展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督查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听取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工作汇报,审阅培训总结和下一阶段培训方案。

  (二)按照《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卫科教教育便函〔2009〕117号)进行实地评估;

  1.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培训方案、会议记录、培训档案、考核登记、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2.考察培训机构,检查培训场地、设备设施等。

  3.现场测试。省、地级市考试现场督导;抽取理论考卷10份,对于未举行考试的省份随机抽取10人现场进行理论考试,并随机抽取3-5名学员进行技能考试。

  4.召开小型座谈会。每个座谈会安排10人左右,参加人员为项目执行单位管理人员和带教师资、参加培训的学员。

  5.经费管理。查阅有关材料,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反馈督导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人员组成

  督查专家组由我司统一安排,并受我司委托完成督查任务。

  六、其他

  (一)请各省(市、区)卫生厅局参照“中西部地区社区卫生人才培养评估指标体系”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二)被督查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督查接待工作从俭,督查组成员往返差旅食宿费由我部提供。

  附件: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督查日程安排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基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工作督查日程安排

时  间

         内    容

第一天

督查组抵达、召开预备会,确定分工,安排工作日程

第二天

上午

1. 听取省(市)卫生厅(局)分管领导工作汇报;

2. 查阅相关资料,填写指标体系;

3. 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下午

1. 实地考察省级社区卫生人员培训机构,查阅相关材料;

2. 召开培训相关人员座谈会:师资座谈会、管理人员座谈会;学员座谈会;

第三天

上午

赴地级市

下午

1. 听取地级市汇报

2. 抽取10名学员进行理论考试;

3. 抽取3-5名学员进行临床技能考试;

3. 查阅地级市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经费使用;

4. 基层社区教学基地实地考察。

第四天

上午

1. 专家组汇总意见;

2. 向卫生厅反馈评估结果。

下午

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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