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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0-2011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值守,着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单位要加强海冰影响期间,重点海域、重点时段的值班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地调配运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水运生产;各级海上搜救中心及海事、救捞部门要加强值班,接到险情报告后,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协调力量实施搜救;各海岸电台、VTS中心要加强值守,严密守听、监视船舶遇险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告。
  各有关单位在年度海上冰情结束后,要认真总结防抗海冰取得的经验,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报省级海上搜救中心。省级海上搜救中心要将本省防抗海冰的总结于2011年5月1日前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
  联系电话: 010-65292218
  传  真: 010-65292245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1:
  2010/2011年冬季各海区浮冰范围与冰厚预报

海  区

浮冰范围(海里)

一般冰厚(厘米)

最大冰厚(厘米)

辽 东 湾

65~75

15~25

40

渤 海 湾

15~25

5~15

25

莱 州 湾

15~25

5~10

25

黄海北部

20~30

10~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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