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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意见

  (二)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促进女性人才成长的工作合力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密切配合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女组织和妇联团体会员的沟通合作,充分发挥妇联各工作协调机构作用,主动作为,合作协作,形成推动女性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
  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人才总体规划。要积极推动女性人才发展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发展规划,纳入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纳入党委组织部门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完善培养选拔政策措施。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不断提高。要充分发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作用,协助政府制定妇女发展纲要,把女性人才发展目标纳入纲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健全监测、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为各类女性人才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积极推动健全各类人才性别结构统计监测制度。要推进人才工作的分性别统计,推动建立健全人才分性别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对人才贡献率、人才规模与素质、人才数量与所占比例的分性别统计,加强对各类女性人才的监测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类女性人才队伍的发展状况与存在的问题,科学制定女性人才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各类女性人才的作用。
  积极推进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工作。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妇女组织、妇女社团集聚大批女性人才的优势,健全妇联女性人才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各类女性人才信息进行分类、滚动管理。进一步拓展推荐女性人才渠道,完善推荐机制,定期、即时或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前夕向党委组织部门、统战部门推荐各类女性人才。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网络优势,积极培养、推荐女性入党积极分子,把壮大女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与推进各类女性人才成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进一步推进妇联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输送女干部工作力度。
  积极搭建女性人才交流服务平台。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谊、联系、联合的优势,发挥引导、服务、凝聚的作用,通过开展联谊活动、举办发展论坛、实施牵手行动、推动成立以女性为主体的社会团体等,搭建女性人才之间交流思想、增进共识、促进发展的平台,搭建妇联组织与各类女性人才之间沟通信息、了解意愿、研究问题、提供服务的平台,搭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与女性社团之间合作发展的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各类妇女组织联合联动,形成规模效益,促进女性人才成长。全国妇联要继续拓展组织网络建设,继续与中国女企业家协会联合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成长成才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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