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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任务
  试点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部分省选择几十个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广大农村青年对开展科技培训有强烈要求,当地领导重视,特别是在农村青年培训方面已经有一定基础的县(市)开展培训活动,每县(市)在一年内培训不少于3000人。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探索开展培训的有效形式。
  (三)对象和内容
  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回乡劳动两年以上,具有高、初中学历水平的优秀农村青年农民,特别要重视妇女青年农民的培训。培训人员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
  培训内容主要是农牧渔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新技术和实用技术;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农业和农村 经 济经营管理知识等。具体培训内容、课程设计可根据各地的实 际情况确定。
  培训时间一般为300学时,其中理论课时200学时,实践课100学时。开设3-5门课程。培训形式和具体时间可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以集中授课为主,同时可以和现场教学、广播电视教学、函授、自学等形式相结合。培训结束通过考核、考试合格者,发给相应证书。
  二、实施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了搞好“青年农民培训工程”试点工作,各试点县要成立由 政府主 管领导牵头,有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团组织参加的“青年 农民 培训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县“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的实施计划、课程设计、招生、培训、实习、考核、发证、学员跟踪调查等工作。办公室可挂靠在农业部门或县团委。
  试点省、县要根据本意见制定“青年农民培训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财政部、农业部、团中央批复后实施。
  (二)部门职责
  “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的有关工作协调,由财政部门负责。各试点省、县财政部门、农业部门和团组织要加强部门协作,搞好配合,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共同抓好试点工作。
  农业部门要负责提供培训场所和设施、实习基地、聘请培训师资、确定培训内容等。
  团组织要做好学前动员、学后跟踪调查和青年农民典型事迹宣传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培训经费及经费管理,监督检查培训经费的使用。财政 安排的培训经费按中央、省、县1:1配套,主要用于培训教材、聘请教师、教学管理等方面,要做到专款专用。
  三、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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