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农业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6日)宣布失效农业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农科教发[1999]8号)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 川等省 (自治区)农业、财政厅,团省委: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 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的发展目标、方 针政策和工 作任务,同时对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贯彻十五届 三中全会的精神,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贯彻科教兴 农方针,提高青年农民 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大批适应21世纪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青年 农民,农业部、财政部和团中央决定在 全国实施“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 训工程”(简称“青年农民培训工 程”),现将《关于开展跨世纪青年农民 科技培训工程试点工作的意 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
财政部
团中央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
关于开展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提高青年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大批适应21世纪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青年农民,农业部、财政部和团中央决定从1999年起,启动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简 称“青年农民培训工程”)。这项工程分两个阶段实施,1999-2000年为试点阶段,2001-2005年为全面实施阶段。“青年农民培训工程”计划培训农村青年农民500万,每个村培训7-8人,基本达到每个村民小组培训1名青年农民。现就跨世纪青年农 民培训工程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对象和内容
(一)目标
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农村青年农民科技文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技能,培养青年农民的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更新就业观念,增强热爱农业、献身农业、为建设繁荣富强的新农村而奋斗的责任感,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觉悟高的跨世纪青年 农民,使他们成为农业生产的技术 骨干和农村脱贫致富的带头人,为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目标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