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各省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1名),部分监察分局负责人(请相关省局各自确定一个分局)。
四、其他事项
(一)请大会发言单位按照建议发言内容(详见附件1),做好用多媒体演示方式向大会介绍经验的准备,每单位发言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并请于12月8日报到时将发言多媒体演示稿提交会务组。
(二)请各省局统一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于12月3日12:00前传真至国家煤矿安监局安全监察司。
联系人:朱 林;联系电话:010-64463032(带传真),13810652943
(三)会议代表如需接站,请直接与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联系。
联系人:杨 娟;联系电话:13987156989
附件:1.大会发言单位名单及建议发言内容
2.会议代表回执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大会发言单位名单及建议发言内容
发言内容
| 发言单位
|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
| 严格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 江苏局、甘肃局,
四川局川西分局
|
依法行政,规范监察执法行为
| 黑龙江局、云南局、
陕西局,重庆局渝东分局
|
热情服务,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 福建局,山东局鲁中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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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安全监管工作
| 加强监督,认真履行对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 江西局,贵州局林东分局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工作
| 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 安徽局,云南局曲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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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 贯彻执行8号令,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 山西局、吉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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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专项监察,督促煤矿持续保持颁证条件
| 新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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