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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口岸核生化有害因子监测技术方案》的通知(2010修订)

  穿戴防护服,并佩带放射性个人剂量计。
  3.个人剂量计使用方法。
  通常佩带在躯干的正前方(外照射来自前方),一般在左胸前,如果照射强,采取防护措施,个人剂量计佩带在铅防护服里面。个人剂量计要设定限值累积剂量,并自动报警。通常设定累积剂量限值为:1mSv(一次性短时间工作)。参与处置人员要对个人剂量进行记录,年累积剂量不超过 20mSv。
  (二)现场监测。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本口岸实际,在口岸配置通道式或便携式放射性检测仪器,对入境人员、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等进行放射性实时监测。
  利用便携式放射性检测仪器监测,距待检物表面0.1m处任一点的剂量当量率不小于1μSv/h的,为放射性超标。
  在口岸通道的总卡口处设置通道式放射性监测系统,实行实时监测。该系统设定报警阈值为本底值的3倍。在车辆通过时按设备要求限速行驶。发生以下情况进入排查程序:
  1.发现核辐射监测设备报警;
  2.申报入境的含有或夹带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
  3.不能说明用途,或无明确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可疑放射性物品,
  4.现场查验发现疑似容纳放射性物质密闭金属容器。
  (三)现场排查。
  1.布点。
  对大面积污染的交通工具、货物、集装箱等测量时需要布点。按纵向和横向网格法布点,可 3×2或3×3线的交叉点为选取测量点。大批货物如集装箱、火车、轮船等选点不少于10~12个。
  2.γ放射剂量当量率测量。
  按仪器的说明书规范操作,测量时将仪器置于工作状态,预热并稳定3分钟。仪器的探头应尽量贴近被测物体的表面,距离0.1m,每10秒读数1次,取各点3次读数的平均值,为测量值(测量值进行修正)。剂量当量率的计算:
  公式:H=(Hs-Hb)×K
  H--被测物品的剂量当量率(单位 uSv/h)
  Hs--仪器测得的剂量当量率
  Hb--仪器测得的本底值
  K--γ辐射仪的校正系数(说明书给出)
  3.α、β表面污染的测量。
  检测α、β表面污染时,探头距离物品应在 1或3cm,以不大于15cm/s速度移动。测量点面积应大于500cm2,测量时间1分钟,每个点测量 10次。每次测量读数,既计数/探头面积/秒,取平均记数值,然后计算表面污染结果,公式:

         Na(α或β)-Nb
  C(α或β)=------------------------
        η4л(α或β)×S

  C(α或β)--α或β表面污染水平,单位为贝克每平方厘米(Bq/cm2)
  Na--检测仪器的计数率/秒
  Nb--本底值记数率/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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