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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11年)参评作品有关事宜的函


  论著联系人:吕甦、晏聪

  论文联系人:韩秀玉、何建民邮箱:hanxiuyu@sina.com.cn

  报告联系人:袁晓慧、陈小宁邮箱:yuanxh8@hotmail.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主楼208室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商务部研究院科研处)

  邮编:100710

  电话:(010)645150306451503164269020

  传真:(010)64212175

  网址:www.caitec.org.cn

  附件:1.参评作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2.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申请书

  3.作品概述

商务部办公厅
二○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评作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申请人
  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我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参加评选。

  二、参评作品
  1.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间发表的。
  2.参评作品应具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对全局或某一商务领域的改革创新有所突破和独特见解,立意新颖,主题明确,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对政府决策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
  3.参评的著作和论文必须是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出版,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商务研究成果。
  4.参评的研究报告必须是经委托单位或立项单位正式委托、立项并评审验收的课题研究成果(须附相关证明资料)。
  5.已参加过其他评奖活动的作品亦可参加本成果奖的评审(须注明获奖名称、等级)。
  6.以下类型的作品不予受理:一般性的商务方面的考察报告、工作总结;具体的单一领域里的业务介绍;纯教科书方面的作品(具有突破、创新意义的教科书类作品除外)等。

  三、注意事项
  1.成果奖评委实行回避原则。如果评委有作品参评,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2.每一位申请人每一评奖年度只能申报一部论著或一篇论文或一份研究报告。
  3.参评作品须由两名具有同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书面推荐。如果评委做推荐人,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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