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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意见
(国发[2010]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武警部队:

  低空空域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要区域,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大力发展通用航空、繁荣我国航空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十分重视发展航空业和做好空管工作,在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空域管理不断改进,空域资源逐步得到有效利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航空事业特别是通用航空事业的快速发展,空域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现就深化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通用航空快速发展,飞行总量年均增长达10%以上,行业规模日益扩大,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飞行种类日益增多,飞行需求渐趋旺盛。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预计今后10年间我国通用航空年均增长将达到15%以上,对低空空域的需求与日俱增,将对低空空域管理和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适时深化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有利于充分开发利用低空空域资源,促进通用航空事业、航空制造业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有利于拉动内需、扩大就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为国防建设提供航空人力资源储备和基础环境支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现实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面进行了探索,低空空域管理政策法规相继出台,运行管理不断改进,保障手段得到改善,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必须看到,低空空域管理还存在空域划分不够合理、管理体制不够科学、运行机制不够顺畅、法规制度不够健全、手段建设不够配套、安全责任不够明晰、服务保障不够完善等问题,与通用航空用户和社会公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当前,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正处于重要阶段,必须研究制定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抓紧解决现行管理模式与不断增长的低空空域需求之间的矛盾,切实改进和完善管理与服务,推动航空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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